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螢火蟲”愛心社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螢火蟲”愛心社,愛心基金均來自公司內部員工自愿捐贈;
第三條 “螢火蟲”愛心社,以“助人為樂、回饋社會”為宗旨。對需要幫助的困難員工、弱勢群體與個人進行幫扶救助,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yè);
第四條 對公司困難員工,以資金幫助與愛心社成員的愛心行動相結合,解決困難;
第五條 對社會,以愛心行動為主,資金為輔,使員工積極投身到社會公益事業(yè);
第六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保護未成年人正當權益,受捐對象為未成年人,后期報道中不得出現(xiàn)受捐人正面照片,提及受捐人姓名時需使用化名;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一條 “螢火蟲”愛心社設立理事會;
第二條 “螢火蟲”愛心社理事會設會長一名;
第三條 “螢火蟲”愛心社理事會設常任理事四名,分別為各公司行政部經理;
第四條 “螢火蟲”愛心社理事會設監(jiān)督員20名,總公司和三地分公司各5名,由當?shù)貝坌纳缟鐔T選出;
第五條 “螢火蟲”愛心社會員若干名,凡河南青峰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認同本章程、并自愿繳納會費,均可成為螢火蟲”愛心社會員。
第三章 職責和權利
“螢火蟲”愛心社會長日常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條 每年年初安排總公司及三個分公司舉辦活動的順序;
第二條 對“螢火蟲”愛心社提交的活動進行評審、監(jiān)督;
“螢火蟲”愛心社常任理事日常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條 按照會長安排的活動順序予以執(zhí)行;
第二條 會同各地監(jiān)督員進行調研、確定活動內容及幫扶對象;
第三條 對確定好的活動,發(fā)送活動方案至會長處評審;
第四條 執(zhí)行季度活動的常任理事,可根據(jù)需要調配其他三地本季度的愛心基金或物品;
第五條 執(zhí)行季度活動的常任理事,在活動舉辦完三個工作日內,將本季活動詳情、款項使用明細發(fā)送ERP和官網(wǎng)進行公示;
“螢火蟲”愛心社監(jiān)督員日常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條 會同各地愛心社常任理事,進行調研、確定活動內容及幫扶對象;
第二條 對本次活動會員所捐獻資金、物品予以監(jiān)督、匯總、公示;
第三條 對本次活動中捐出的資金、物品使用情況予以監(jiān)督公示;
“螢火蟲”愛心社社員日常履行以下職責:
第一條 資助生活特別貧困或因遭遇突發(fā)性事件而導致貧困所急需幫扶的公司員工;
第二條 參與符合本愛心社宗旨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條 社會發(fā)生重大自然災害,捐助受災地區(qū)的人民群眾;
第四條 每月定期繳納會費;
“螢火蟲”愛心社社員享有如下權利:
第一條 對愛心社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
第二條 參加“螢火蟲”愛心社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三條 協(xié)助“螢火蟲”愛心社調查資助對象情況;
第四條對“螢火蟲”愛心社所組織過的捐助活動及捐助金、物品使用情況進行查詢;
第五條 享有隨時退出“螢火蟲”愛心社的自由;
第四章 活動程序
第一步 由各公司“螢火蟲”愛心社常任理事同監(jiān)督員對被幫扶對象進行前期調研;
第二步 調研后由“螢火蟲”愛心社常任理事將調研情況以書面或郵件形式說明被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預計扶助金額,并發(fā)送會長評審;
第三步 會長接到申請后,會同四地常任理事進行審核評估,同意實施后,由會長回復書面文件或郵件,當?shù)?span lang="EN-US"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螢火蟲”愛心社常任理事接到回復后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步 活動完成后,由各地監(jiān)督員進行監(jiān)督,無誤后,由當次活動組織的常任理事在ERP以及公司網(wǎng)站公布愛心社基金的使用情況;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一條愛心社基金會設立專門帳戶,專款專用;
第二條 愛心社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均由愛心社理事會討論決定,支持全公司各地區(qū)愛心社活動;
第三條 愛心基金收集詳細名單及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將在ERP上詳細公布,接受會員監(jiān)督;